CJ/T 221-2005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检验方法
2.1 范围
本方法规定了用重量法测定城市污泥中的含水率。
本方法适用于污水处理厂和城市其他污泥中含水率的测定。
2.2 定文
将均匀的污泥样品放在称至恒重的蒸发皿中于水浴上蒸干,放在103℃〜105℃烘箱内哄至恒重,减少的重量以百分率计为污泥含水率。
2.3 仪器
2.3.1 瓷蒸发皿:100 mL。
2.3.2 烘箱。
2.3.3 天平:感量0.001 g。
2.3.4 干燥器。
2.4 采样
测定含水率的样品应剔除各类大型纤维杂质和大小碎石块等无机杂质,特别注意样品的代表性。
采集的样品应放入密封容器中尽快分析测定。如需放置,应密闭贮存在4℃冷藏冰箱中,保存时间不能超过24 h。
2.5 步骤
2.5.1 用已恒重为m1的蒸发皿称取经捣碎均匀的污泥样品约20 g,该样品准确称至0.001 g记为m。
2.5.2 对于含水较高的污泥样品,应先将盛放样品的蒸发皿置于水浴锅上蒸干;对于经脱水后的污泥样品,可直接放入103℃〜105℃烘箱中干燥2 h,取出放人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称重,反复多次,直至恒重记为m2。
2.6 计算
污泥中的含水率ω的数值,以%表示,按式(2)计算:
m——称取污泥样品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m2——恒重后蒸发皿加恒重后污泥样品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m1——恒重空蒸发皿质量的数值,单位为克(g)。
计算结果表示至小数点后一位。
2.7 精密度和准确度
经过7个实验室,对10个不同浓度污泥样品的含水率测定,实验室内相对标准偏差为0.4%~1.7%。
3.1 范围
本方法规定了用重量法测定污水处理厂曝气池中混合液污泥浓度(MLSS)。
本方法适用于污水处理厂混合液污泥浓度的测定。
3.2 定义
混合液污泥浓度表示的是在曝气池单位体积混合液内所含有的经过0.45 μm滤膜过滤后的活性污泥固定物的总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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