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000-2018 水质 细菌总数的测定 平皿计数法
8.1 样品采集
点位布设及采样频次按照 GB/T 14581、HJ/T 494 和 HJ/T 91 的相关规定执行。
采集微生物样品时,采样瓶(7.1)不得用样品洗涤,采集样品于灭菌的采样瓶中。
采集河流、湖库等地表水样品时,可握住瓶子下部直接将带塞采样瓶插入水中,约距水 面 10~15 cm 处,瓶口朝水流方向,拔瓶塞,使样品灌入瓶内然后盖上瓶塞,将采样瓶从水中取出。如果没有水流,可握住瓶子水平往前推。采样量一般为采样瓶容量的 80%左右。样品采集完毕后,迅速扎上无菌包装纸。
从龙头装置采集样品时,不要选用漏水龙头,采水前将龙头打开至最大,放水 3~5 min, 然后将龙头关闭,用火焰灼烧约 3 min 灭菌或用 70%~75%的酒精对龙头进行消毒,开足龙头,再放水 1 min,以充分除去水管中的滞留杂质。采样时控制水流速度,小心接入瓶内。
采集地表水、废水样品及一定深度的样品时,也可使用灭菌过的专用采样装置采样。 在同一采样点进行分层采样时,应自上而下进行,以免不同层次的搅扰。
如果采集的是含有活性氯的样品,需在采样瓶灭菌前加入硫代硫酸钠溶液(6.5),以除去活性氯对细菌的抑制作用(每 125 ml 容积加入 0.1 ml 硫代硫酸钠溶液);如果采集的是重金属离子含量较高的样品,则在采样瓶灭菌前加入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溶液(6.6),以消除干扰(每 125 ml 容积加入 0.3 ml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溶液)。
注:15.7 mg 硫代硫酸钠(6.3)可去除样品中 1.5 mg 活性氯,硫代硫酸钠用量可根据样品实际活性氯量调整。
8.2 样品保存
采样后应在 2 h 内检测,否则,应 10℃以下冷藏但不得超过 6 h。实验室接样后,不能立即开展检测的,将样品于 4℃以下冷藏并在 2 h 内检测。
9.1 样品稀释
将样品用力振摇 20~25 次,使可能存在的细菌凝团分散。根据样品污染程度确定稀释倍数。以无菌操作方式吸取 10 ml 充分混匀的样品,注入盛有 90 ml 无菌水(6.2)的三角烧瓶中(可放适量的玻璃珠),混匀成 1:10 稀释样品。吸取 1:10 的稀释样品 10 ml 注入盛有 90 ml 无菌水的三角烧瓶中,混匀成 1:100 稀释样品。按同法依次稀释成 1:1000、1:10000 稀释样品。每个样品至少应稀释 3 个适宜浓度。
注:吸取不同浓度的稀释液时,每次必须更换移液管。
9.2 接种
以无菌操作方式用 1 ml 灭菌的移液管吸取充分混匀的样品或稀释样品 1 ml,注入灭菌平皿中,倾注 15~20 ml 冷却到 44~47℃的营养琼脂培养基(6.1),并立即旋摇平皿,使样品或稀释样品与培养基充分混匀。每个样品或稀释样品倾注 2 个平皿。
9.3 培养
待平皿内的营养琼脂培养基冷却凝固后,翻转平皿,使底面向上(避免因表面水分凝结 而影响细菌均匀生长),在 36℃±1℃条件下,恒温培养箱(7.3)内培养 48 h±2 h 后观察结果。
9.4 空白试验
用无菌水做实验室空白测定,培养后平皿上不得有菌落生长,否则,该次样品测定结果 无效,应查明原因后重新测定。
10.1 结果判读
平皿上有较大片状菌落且超过平皿的一半时,该平皿不参加计数。
片状菌落不到平皿的一半,而其余一半菌落分布又很均匀时,将此分布均匀的菌落计数, 并乘以 2 代表全皿菌落总数。
外观(形态或颜色)相似,距离相近却不相触的菌落,只要它们之间的距离不小于最小 菌落的直径,予以计数。紧密接触而外观相异的菌落,予以计数。
10.2 结果计算
以每个平皿菌落的总数或平均数(同一稀释倍数两个重复平皿的平均数)乘以稀释倍数 来计算 1 ml 样品中的细菌总数。各种不同情况的计算方法如下:
优先选择平均菌落数在 30~300 之间的平皿进行计数,当只有一个稀释倍数的平均菌落数符合此范围时,以该平均菌落数乘以其稀释倍数为细菌总数测定值(见表 1 例 1)。
若有两个稀释倍数平均菌落数在 30~300 之间,计算二者的比值(二者分别乘以其稀释倍数后,较大值与较小值之比)。若其比值小于 2,以两者的平均数为细菌总数测定值;若大于或等于 2,则以稀释倍数较小的菌落总数为细菌总数测定值(见表 1 例 2、例 3、例 4)。
若所有稀释倍数的平均菌落数均大于 300,则以稀释倍数最大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为细菌总数测定值(见表 1 例 5)。
若所有稀释倍数的平均菌落数均小于 30,则以稀释倍数最小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为细菌总数测定值(见表 1 例 6)。
若所有稀释倍数的平均菌落数均不在 30~300 之间,则以最接近 300 或 30 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为细菌总数测定值(见表 1 例 7)。
表1 稀释倍数选择及菌落总数测定值
示例 | 不同稀释倍数的平均菌落数 | 两个稀释倍数菌落数之比 | 菌落总数 (CFU/ml) | ||
10 | 100 | 1000 | |||
1 | 1365 | 164 | 20 | — | 16400 |
2 | 2760 | 295 | 46 | 1.6 | 37750 |
3 | 2890 | 271 | 60 | 2.2 | 27100 |
4 | 150 | 30 | 8 | 2 | 1500 |
5 | 无法计数 | 1650 | 513 | — | 51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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